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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IIQE)卷五:投资相连长期保险

0. 概述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2小时,80道单选题,每题1.5分钟。

及格分数70分,即最少需答对56题。

章节及试题比重

  1.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简介 2.5%
  2. 投资 20%
  3. 投资资产 35%
  4.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 32.5%
  5. 香港的规管架构 10%

1.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简介 2.5%

1.1 定义

《有關類別C- 相連長期業務的分類指引》 : 為減少市場對 A類(人壽及年金)C類(相連長期)業務分類的混淆不清

  1. 保单所提供的利益
    • 全部或部分参照指定(一组)资产的价值或从其而得到的收入
    • 或参照股价/指数的波动情况计算
  2. 保单持有人选择投资资产
  3. 保单条文订明保单持有人要承担全部或部分与其利益相连的投资风险

投资相连保单(Investment-linked insurance policy) 的其他名称:

  • 投资相连(或单位相连)寿险/年金 (Unit-linked life/annuities): 英国常用的名称
  • 变额寿险/年金 (Variable life/annuities): 美国常用的名称, 变额寿险有两类:
    • 固定保费变额寿险 (Fixed premium variable life)
      • 以终身寿险为依据
    • 灵活保费变额寿险 (Flexible premium variable life) = 变额万用寿险 = 万用变额寿险
      • 以万用寿险为依据 (由终身寿险衍生的灵活保费寿险)

投资相连年金的产品在香港并不常见, 最流行的投资相连产品是灵活保费变额寿险(亦称为变额万用寿险或万用变额寿险)

1.2 概念

  • 保單價值與相關投資表現直接掛鈎
  • 保單價值與保險人經營的某種單位化基金/單位信託(或互惠基金)的單位連繫
  • 單位的價值隨有關投資的表現而波動
  • 部分保費會用於購買基金單位,並以購買時價格計算
  • 投資風險由保單持有人承擔
  • 保險公司須獲得授權在香港經營C類業務方可承保投資相連長期保單
  • 投資相連保單屬於集體投資計劃,如要公開發售,必須取得證監會的認可

2. 投资 20%

2.1 投资风险

投資: 要增加財富,就要在儲蓄上做些功夫,讓儲蓄增長

  • 令儲蓄經過一段時間而有所增加
  • 把金錢投放一段時間,以便日後能取得更大的回報
  • 犧牲現值,以換取未來價值

2.1.1 风险定义

  • 風險:發生損失或損傷的可能性
  • 投資風險:可能影響一項投資的期終價值的不確定因素
  • 財務風險 (下跌風險) :原來的投資數額可能喪失或減少;財務風險在近年增加了

2.1.2 风险种类

  • 市場風險(Market risk)
  • 公司風險(Company risk)
  • 經濟風險(Economic risk)
    因整体经济情况逆转而可能造成的影响
  • 通脹風險(Inflation risk)
  • 违约拖欠(信贷)风险(Default (credit) risk)
  • 利率(价格)风险(Interest rate (price) risk)
  • 变现风险(Liquidity risk)
  • 再投资风险(Reinvestment risk)
  • 兑换(货币)风险 (Exchange (currency) risk)
    国外财务投资在期满时可能因兑换率波动引致要以较为不利的兑换率兑换为本国货币
  • 主权与政治风险(Sovereign or political risk)
  • 營運風險(Operational risk)
    金融机构处理交易时,面对的风险,例如資訊系統缺失,內部管理及監控系統不善或人為錯誤等。

2.1.3 风险与回报的取舍

风险从低到高,预期回报率从低到高: 银行存款、短期债务工具、债券、股票、衍生工具

风险 vs 预期回报率

  • 欲取得較高的回報,必需接受更高的風險
  • 較高的回報就是補償投資所涉及的較高風險
  • 不同資產類別都有不同的風險和回報

2.1.4 降低风险的技巧

2.1.4a 分散投资
  • 投資組合中擁有不同資產類別同⼀類別但不同發行期的資產,或投資於不同市場、地區或國家
  • 投資經理慣常的做法,既可減低風險,又不會大幅減少回報
  • 低回報相關性的資產放在同⼀投資組合內可大幅減低投資組合的整體風險而不致過度減低回報
  • 各個市場的走勢通常都不是⼀樣的
  • 同⼀市場/經濟波動下,某投資工具的反應可能是價值下跌,但另⼀投資工具的價值則可能上升
  • 「均衡投資組合(balanced portfolio)」 比單⼀資產的投資回報更加穩定
2.1.4b 平均成本法
  • 避免在不適當時間把所有金錢投入市場
  • 投資者可每隔⼀段固定時間投資固定數額的金錢
  • 利用固定投資數額,在股價較低時購入較多股份,而在股價較高時購入較少的股份 → 令平均成本下降
2.1.4c 时间调节风险
  • 時間不僅發揮複利力量,令投資者得益,還會減低投資風險
  • 股市的基本走勢是向上的,只有⼀些暫時的波動
  • 如投資者留在市場的時間足夠長,大部份的股市都會恢復過來,並超越先前的高位,但等候時間的長短則不定

2.1.5 风险管理流程

从金融中介机构的额角度,风险管理包括:

  1. 确定风险
  2. 测定风险
  3. 管理风险
  4. 监控风险
2.1.5a 确定风险
  • 必須對業務有充份了解
  • 企業管理層應對有關風險有所認識
  • 包括信貸、市場、經濟或政治風險及其可能帶來的影響
2.1.5b 测定风险
  1. 預期回報率 (Expected Return)
  2. 波動率 (Volatility) = 回报率的标准差(standard deviation) = 资产回报率的波动率
    • 波动率越大,投资风险越高
  3. 夏普比率 (Sharpe Ratio) = (预期回报率 - 无风险利率)/ 波动率
    • 在风险相等的情况下,哪只基金的回报率更高
  4. 其他風險測定法
    • 风险数值 (VaR): 反映了由一定置信水平下因市场环境变化引起的投资价值变化
    • 压力测试: 评估在市场参数发生特定重大变化时的投资表现
    • 期权敏感度指标: 反映了时间、利率、波动率等其他参数变化对期权价格变幅的影响
    • 存续期: 反映利率变化引起的债价格的百分比变幅
2.1.5c 管理风险
  • 風險管理是⼀種由上而下的過程高級管理人員的支持是風險管理政策成功的關鍵要素之⼀
  • 須明確有關政策並妥為備案,明確界定相關人員的風險管理責任並提供充份培訓
  • 高級管理人員有責任貫徹該等政策並監督日常運營情況
  • 進行有效的職責劃分,使風險管理部門與業務部門分開( 1995 年霸菱銀行⼀夜之間即告破產 )
  • 有效的組織架構
  • 設置直接面對高級管理人員的報告通道
2.1.5d 监控风险
  • 建立⼀套內部系統定期監控風險管理流程
  • 为便于评估其有效性,该系统可由内部或外部核数师构建
  • 如有必要,該系統可作適當修改或改進
  • 該監控系統須有清楚規定並須妥為備案

2.1.6 香港财务风险管理

2.1.6a 风险管理系统及流程

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 HongKong Monetary Authority

  • 監管政策手冊》等指引:風險管理的最低標準或最佳實務
  • 採用風險為本監管制度
    • 旨在判定認可機構是否擁有適當的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制度
    • 目的:提供⼀套有效流程來持續監控和評估認可機構的安全性和穩健性
  • 推行 CAMEL 評級制度,評估**資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資產質素(Asset quality)、管理(Management)、盈利(Earnings)及流動資金(Liquidity)**的國際公認制度
  • 綜合評級分為1-5級,數字越大,機構所需的監管程度越高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

  • 負責證券期貨業監管事務、促進和鼓勵有關市場發展
  • 採用風險為本監管制度來管理證券期貨業
  • 找出風險最高的領域並將精力和資源集中到該領域之中
  • 最終目的在於鼓勵中介機構及市場參與者形成合規文化
  • 監管工具 : 監管計劃、政策研究及賠償方案 • 該等工具的性質分為評估、監察、預防或補救

2.1.6b 风险管理技巧

  • 市值计价
    對客戶抵押品價值重新評估的過程,確保在客戶保證金低於保證金下限時即發追繳保證金通知
  • 设置限额: 市場風險可透過設定交易限額來控制(持倉限額/日內限額/隔夜限額/止蝕限額
  • 设置对冲
    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對沖,可將期貨價格不利波動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2.2 投资考虑因素

2.2.1 基礎經濟學

2.2.1a 需求與供應

平衡价格

  • 買方在特定價格下願意購買數量 = 賣方在該價格下願意供應數量
  • 需求曲線會與供應曲線相交,交點所對應價格為平衡价格

替代效应: 橙的价格上扬,买方或会选择苹果或其他水果来代替橙,减少对橙的消费。

收入效应: 价格上涨领购买力下降,买方无力负担之前那么多的橙。

2.2.1b 经济体系

一个最简单的经济体系由两个界别组成: 家庭界别和企业界别

2.2.1c 货币与银行业

货币有三种主要职能: 交换媒介、储藏手段、价值尺度

银行系统在金融界别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它向借款人放款,对从存款人处筹集的资金加以利用

银行促进货币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

  1. 专业: 专门从事借款人质素的评估工作
  2. 投资: 帮助储蓄人累积财富,将该等储蓄投入高回报高成效的投资
  3. 还款: 透过往来账户、汇款及信用卡为账户持有人提供还款便利

2.2.2 環球經濟

  • 香港受貿易投資夥伴的影響嚴重
  • 香港為國內提供金融、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專業知識,成為外來投資進入國內的門戶
  • 2004年《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開始實行,它為香港參與國內經濟提供了額外專享優惠
  • 美國是香港的主要貿易投資夥伴之⼀ => 香港對美國出口僅次於對國內的出口
  • 在貨幣發行局制度下,港元與美元直接掛鈎= > 香港利率隨美國利率變化而變化
  • 美國經濟對香港經濟具有直接影響
  • 香港在亞洲處於經濟領先地位
  • 地區經濟和貨幣的任何不穩定性都會引起香港資本外逃

2.2.3 影響金融市場的經濟因素

金融市場表現受國內外經濟的影響,因此了解不同經濟因素及指標將有助於對金融市場作出正確評估。

  1. 國內生產總值 (GDP)
  2. 經濟週期
  3. 政府財政及貨幣政策
  4. 利率
  5. 匯率
    港元采取的联系汇率制度是固定汇率制度
  6. 通貨膨脹
  7. 失業率
  8. 全球化與科技

2.2.4 投資目標與風險承受能力

制订投资目标是投资的第一步

投资目标必须具体和切合实际,并考虑:

  • 个人需要
  • 风险承受能力
  • 投资限制
    1. 变现能力(liquidity Requirement)
    2. 投资年期(Investment Time Horizon)
    3. 税务考虑(Tax Consideration)
  • 回报目标
    绝对或相对的百份比/概括目标(例如资本增值、保本或维持收入)

风险承受能力(risk tolerance): 投資者為了取得某幅度的預期回報增長而願意接受的最大風險額

  1. 進取型
    較願意接受風險,並冀求取得更佳的回報
  2. 穩健型
    採取中庸之道,可以接受適度的風險,但保本仍屬重要
  3. 保守型
    關注保本多於回报率,抗拒风险

選擇風險較低的投資者都是抗拒風險的投資者(risk-averse investor)

2.2.5 其他投資限制

  1. 变现能力(liquidity Requirement)
    投资者无须在价格上作出重大让步而可迅速出售资产的能力。
  2. 投资年期(Investment Time Horizon)
    • 短线: 不足一年
    • 中线: 一年到五年
    • 长线: 五年以上 (投资基金及投资相连保单)
  3. 税务考虑(Tax Consideration)
    • 在香港,投资上的回报(物业投资的资本增值除外)是不需缴纳(资本增值或投资收入税)个人税项的。
    • 股息是收税的
    • 自从2006年2月起,香港已经全面取消遗产税。
    • 不过,受外国税项规限的投资者应咨询税务顾问的意见,以作适当的税务安排。
    • 按稅務條例列明,六合彩的收益及其他獲批准的賽馬、足球比賽投注收益,都將要徵稅,只是稅務局的徵稅對象為投注舉辦商,而非參與六合彩、甚至是得獎者

2.2.6 投資諮詢

2.2.6a 小额投资咨询

财务策划是指财务策划人为满足客户的的整体财务目标对其财务需求(保险、退休、投资等)进行评估的过程

投资咨询侧重于客户的投资目标及需求,以提供投资产品、投资策略等投资建议为主

2.2.6b 投资顾问

投资顾问须考虑诸多因素:

  1. 了解客戶
    • 搜集客戶財務狀況、投資經驗/目標,包括客戶的投資知識、投資年期、風險承受能力.
    • 最好将搜集到的资料悉数存档并予以持续更新,以便发现客户有何情况变化。
  2. 了解投資產品
    對投資產品有透徹認識,包括產品架構、風險水平、費用及收費、相對表現、流通性
  3. 作出合理建議
    確保投資產品的風險回報水平與客戶的個人情況相符
  • 提供所有相關資訊,讓客戶掌握充份資訊後做出決策
  • 妥善記錄建議的理由,以供日後參考
  • 要精於金融市場之術,全面了解经济、法律、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知識(專業技能)
  • 具備卓越的溝通技巧,洞察客戶心理
  • 須遵守職業道德,取得客戶之信任、贏得客戶之信賴

2.2.7 总结

保险公司/经济大多会自行设计一套调查问卷,帮助代理/业务代表搜集客户相关资料。该资料包括:

  • 国籍(税务考虑)
  • 家属人数
  • 现金流
  • 投资目标及偏好
  • 当前投资组合
  • 保险保障内容

3. 投资资产 35%

3.1 貨幣市場工具

3.1.1 银行存款(Bank Deposits)

  • 从活期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回报通常是各种投资资产中最低的。
  • 活期存款: 低風險、高變現能力
  • 定期存款: 回報率 > 活期存款,但變現能力則較低,提早提取定期存款會被收取高昂的罰款

3.1.2 可转让短期债务工具(Negotiable Short-term Debt Instruments)

  • 短期 (⼀年內期滿)、高度變現能力、低風險

  • 大多持有至期滿之時

  • 大部份是可轉讓的 / 以貼現方式銷售

  • 可在二手市場 / 透過財務機構投資

  • 政府票据(Government Bills)

    • 发行价: 美国国库券 $10,000, 香港外汇基金票据HK$500,000
    • 期满期限: 4, 13, 26, 52个星期
    • 收益率是最低的
  • 短期存款证(CDs, Short-term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 发行价: HK$500,000 或HK $1,000,0000
    • 比政府高的违约拖欠可能
  • 商业票据(CPs, Commercial Papers)

    • 具高评级的财务/非财务公司发行
    • 低成本的借贷形式
    • 回报率 > 其他货币市场息率(相若期限)

3.1.3 货币市场工具的利弊

好处

  • 短期安全港
  • 低風險
  • 作為應急儲備
  • 為日後特定的目的積累資金
  • 本金不變,有些具有本金保險
  • 具高變現能力

弊处

  • 低回報(通脹風險)
  • 收益率波動不定(再投資率風險)
  • 違約拖欠風險(就非政府發行而言)
  • 投資額大

3.2 債務證券

债券(Bonds) 优先股(Preferred Shares)

3.2.1 债券证券投资

  • 债务证券或固定收益证券是一组投资工具,提供定额的定期回报期限超过一年,通常是一份保证文件或证明书,说明投资者贷款予发行人(可以是一间公司或政府),以换取定额利息收入以及在期满时获偿付本金

  • 债务证券一般找眼于当前的收入,但亦有增值的机会。如有活跃的二手市场,则可在期满前随时买卖。

  • 期限:1 – 30 年或更長

  • 期滿時償付 本金(票面值 = 面值 = 期滿價值 = 贖回價值)

  • 回報則基於各借款人的信貸風險評級

  • 新發行的債務證券 → 在⼀手市場上首次面向公眾發行

  • 已發行債務證券→ **在二手市場(場外交易市場 OTC)**上交易

    • OTC市场是由相互协商证券买卖的券商、交易商等市场参与者组成的非正式网络
    • OTC市场并非标准市场,因为其内在合约价值、结算日期等交易细节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 二手市場:由相互協商證券買賣的券商、交易商組成的非正式網絡。並非標準市場,因為其在合約價值、結算日期等交易細則方面均由雙方協商決定

  • 可換股債券 利息 < 不可換股債券 利息(投資者可換普通股權利)

  • 超國家機構債券(Supra-national Bonds)

    • 發行自多邊組織 :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會
    • 所發行的債券質素很高,違約拖欠的風險很低
  • 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s)

    • 全無違約拖欠的風險,最低收益率
    • 在美國稱為國庫證券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行的稱為外匯基金票據
  • 政府機構證券(Government Agency Securities)

    •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机场管理局
  • 市政證券(Municipal Bonds)

    • 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發行,以應付其預算開支
    • 比政府債券有較高風險
  • 企業證券(Corporate Bonds)

    • 私營企業的中期或長期債務
    • 有些以資產抵押,有些則無抵押
    • 企业债券的性质和风险会有很大差别

3.2.2 票面值(Par Value)

票面值亦称为面值、期满价值或赎回价值。

3.2.3 可换股权利(Convertibility)

3.2.4 息票利率(Coupon Rate)

3.2.5 期满期限(Term To Maturity)

3.2.6 债券定价

  • 债券定价是建立在金钱时间价值概念的基础上。
  • 债务证券发行时的息票利率是发行人的借贷成本。

3.2.7 价格与收益率的关系(Price and Yield Relationship)

  • 债券以较面值为高的价格出售,称之为溢价(premium)
  • 债券以低于面值价格出售,称之为贴现价(discount)

3.2.8 收益曲线(Yield Curve)

利率由三个要素构成

  1. 实际无风险利率: 投资无违约风险金融证券的回报
  2. 通胀预期: 对通货膨胀引起的购买力潜在损失的补偿
  3. 风险溢价: 对贷款人承担债券发行人违约风险的补偿

收益曲线的几种形状

  1. 正常或正收益曲线
  2. 反常或负收益曲线
  3. 平淡收益曲线
  4. 不规则收益曲线

3.2.9 适销性(Marketability)

适销性指投资者有多容易能把债券出售而无须在价格上做大幅度的折让,即变现能力

3.2.10 债务评级(Bond Ratings)

  • 顯示債券投資素質 / 發行人違約拖欠的可能性

  • 會直接影響發行價

  • 穆迪Ba及以下为投机级

  • 标准普尔BB及以下为投机级

3.2.11 国际市场

  • 本地债券: 以企业居籍所有国的本地货币发行
  • 外国债券: 外国企业以其本地货币发行。
    • 扬基债券(Yankee bonds): 外国企业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
    • 武士债券(Samurai Bonds): 居籍在日本以外的企业,在日本发行的日元债券
  • 欧洲债券: 借款人国家以外的地方发行,以发行国家以外的货币作为定值
    • 美国企业发行,以美元(或欧洲以外的其他货币)定值,但在欧盟国家销售的债券
    • 好处,既不受监管,亦不用缴税

3.2.12 债券投资的好处

  • 適宜作長線投資
  • 低度至中度風險
  • 具變現能力,容易在市場沽出
  • 比貨幣市場工具有較高回報
  • 保本
  • 穩定和可預計收入
  • 可透過衍生產品作對沖

3.2.13 债券投资的弊处

  • 投資額大(某些債券之投資額較高),未必是⼀般投資者所能負擔
  • 價格風險(利率波動)
  • 通脹風險(固定利率)
  • 變現能力(有些債券未能在二手市場有承接)
  • 不能分享公司的盈利
  • 沒有投票權
  • 發行人有可能違約拖欠
  • 可能需運用複雜的買賣技巧

3.2.14 优先股(Preferred Shares)

  • ⼀種公司的擁有權
  • 取得固定的股息, 在普通股股東獲股息前,首先取得股息
  • 投资于优先股的利益于投资债券相若。不过,如公司沒有利潤,可能不付股息
  • 無權完全分享公司的盈利, 即使利潤異常地高,優先股股息也不會超過固定息率
  • 有優先權在公司清盤時,對公司的資產提出申索
  • 沒有投票權
  • 資本增值的機會較低
  • 在香港並不普及

3.3 股票

3.3.1 股票投资

  • 普通股时另外一种公司的拥有权
  • 这是最为人熟悉的财务工具
  • 在公司清盘时,股东基本上只可得到在全部清偿所有索偿者后所剩资产

CCASS

  • 买卖在香港上市的证券均经过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Central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System(CCASS))进行,而该系统是个电脑化账面记录结算及交收系统。
  • 所有交易均做电子记录,记在经纪(或投资者)于CCASS中的股份账户结余中,无须实际传递股票。
  • 在购买股份时,投资者可要求取得实物股票作为其拥有权的凭证,并可在股票过户登记处以其名义登记股票。要是股票遗失了,须经过冗长而且昂贵的程序补发股票。
  • 投资者或可将股票委托银行或经纪妥为保管,而银行或经纪通常会把股份存放在CCASS,但CCASS仅承认该等保管人为证券的直接持有人。
  • 投资者亦可在CCASS开立投资者账户,以存放其股份,但买卖股份仍须经银行或经纪进行。这个方法可让投资者直接控制所持股份。

股票融资的原因:

  1. 一般认为股票融资成本低于债务融资
    股票融资更为灵活,其成本取决于所付股息,而股息则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2. 如遭清盘,债务投资者可优先于股票投资者获得偿还。因此股票融资亦起到分散投资者投资风险的作用。
  3. 如透过在交易所上市进行股票融资,公司可延长获取资本的时间。在一手市场首次融资之后,公司可不时重回市场筹集资金。

3.3.2 股票融资的方法

  1. 首次公开招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2. 私人配售
    • 向特定类别的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情况。
    • 通常只有专业投资者,如互惠基金或高资产净值客户才有资格透过私人配售申购股份。
    • 面向公众发售股份的IPO相反。
  3. 认股权证
  4. 供股发行
3.3.2a 首次公开招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IPO流程:

  1. 保荐人
    • 执行尽职审查,调查公司是否具有上市资格。
    • 呈交申请及备制所有证明文件,帮助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 招股章程
    • 详细介绍公司及拟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
    • 招股章程包括业务规划、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公司前景以及所筹资金的拟定用途
  3. 牵头经理人
    • 对组织新发行股份的销售负上主要责任
    • 通常,牵头经理人会与其他包销商一起组织一个财团,协助新股分销。
  4. 包销商
    • 指承担新股发行风险的投资银行或经纪公司。
    • 在标准的包销安排下,如IPO认购不足,包销商须全盘吸收未售出股份

由于在联交所存在两个交易平台,分别为主板及创业板(GEM),因此存在两套适用的《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要求:

  1. 盈利测试
    • 新申请人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 经审计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 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少于3,500万港元,及前两年累计股东应占盈利不少于4,500万港元
    • 上市时市值至少为5亿港币,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估计市值不少于1.25亿港币
  2.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3. 市值/收益测试

创业板成立于1999年11月,旨在为所有行业规模不一的成长型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1. 创业板对盈利无要求。
  2. 新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从调整后经营利润(修改前为营运资金及所纳税款)所得的正现金流总额必须最少达3,000万港元
  3. 市值要求仅为不低于1.5亿港元即可。
3.3.2d 供股发行

上市公司透过邀请现有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进行筹资。股东由三种选择:

  1. 申购所配售的股份
  2. 将供股权出售给有意认购该等股份的人。
  3. 不予理会。
    在后两种情况中,股东的持股量将被稀释。

3.3.3 投资股票的原因

  • 法團形式的企業最大優點在於股東僅承擔有限責任
    • 在香港,普通股通常都是繳足股款,股東有可能損失自己最初的投資
    • 若是法團無力履行義務,股東無須向法團出資還債
  • 股東獲得回報的途徑:
    1. 高於股份購買價的价格出售股份
    2. 收取公司股息
  • 经营良好的公司股息可能会逐年增加,而公司的股价亦可能随之上升,反之亦然。一般认为股票比货币市场工具和债券的风险要大。
  • 盈利(非股息)是公司价值的根本所在

分析股票价值的术语

  1. 市价盈利率(或市盈率 Price Earning (PE) Ratio)
  2. 股本回报率(Return on Equity): 公司盈利与帐面值之比。
  3. 股息率(Dividend Yield)
  4. 派息率(Payment Ratio or Pay-out Ratio)
  5. 自留额比例(Retention Ratio)

3.3.4 红股派送(Bonus Issue)

因利润资本化,上市公司可能会向现有股东免费派发股份

3.3.5 股息(Dividend)

  • 以現金向股東所作的付款
  • 由董事局每半年宣布⼀次
  • 董事局指明的股息日付予現有記錄上已過戶的股東
  • 為信號工具,藉提高/降低股息來顯示公司未來的盈利
  • 股份價格隨投資者對公司的表現/前景的樂觀度而變動
  • 除息日 = 香港證券交易所指定在截止登記過戶日期之前 2 個營業日
  • 在除息日當日或之後購買股份的,不能收取股息

3.3.6 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

  • 联交所及创业板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所有,其本身亦是一间香港上市公司。
  • 香港交易所的宗旨是提供高效透明的监管架构,促进香港融资与证劵交易市场繁荣。

股票外,還有多種證券在聯交所上市:

  • 普通股、市場指數、外幣或一籃子股份等相關資產的衍生權證
  • 股票掛鈎票據(投資者實質上在出售相關證券的期權)
  • 交易所買賣基金,即旨在追蹤指數表現的證券投資組合
  • 債務證券,如香港金融管理局發行的外匯基金債券
  • 試驗計劃,藉此 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納斯達克)及美國證券交易所(美交所)上市的若干證券亦可在聯交所上市
  • 牛熊证类属结构性产品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通胀挂钩债券(iBond)
  • 界内证券属结构性产品

3.3.7 国际市场

美国市场

  • 美國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紐約證券交易所
  • 港股在美股收盤後開市,美國市場的波動會在港股一開盤就有所反映
  • 2020年11月19日聯交所引進開市前時段(9:30 -10:00), 所有交易所參與者可在開市前時段(開盤前)在第三代自動對盤系統中落盤,好處在於避免了市場正式開盤時股價出現劇烈波動

欧洲市场

  • 截止2023年3月底,欧洲最为著名证券市场有泛欧证劵交易所、英国伦敦证劵交易所及德国德意志交易所

亚洲市场

  • 截止2023年3月底, 按本地市值(以美元计算),中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亚洲第一大市场,其他为日本的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三位中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其他重要亚洲证券市场包括香港、印度及韩国。

中国市场

  • 國內的兩個證券交易市場分別位於上海和深圳,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證監) 監管
  • 滬深兩市均可交易 A 股和 B 股
    • A 股:在 QFII 前,只供內地投資者買賣交易,以人民幣結算
    • B 股:現已向境外內投資者開放,滬深兩市分別以美元及港元結算
    • 2003年 合資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計劃 (QFII) 推出以後,境外投資者在獲准之後亦可對A股進行交易
  • 隨著在香港上市的 H 股數量的上升,國內市場對香港市場的影響力與日俱增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 2014年11月開始 「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滬港通) ,首次成功构建了一个可行、可控和可扩展的渠道,讓廣泛類型的內地及香港投資者進入對方的市場,並為進一步開放內地的資本賬戶及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鋪平了道路
    • 滬股通:容許所有香港和海外投資者參與
    • 港股通:只開放給國內機構投資者和合資格的國內個人投資者
    • 限制其後有所放寬:自2015年3月27日起允許基金管理人推出新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機制投資香港市場股票,而無需具備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 (QDII) 資格
    • 2015年7月起通過 「基金互認」,符合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基金可按簡易程序獲認可或許可在對方市場向公衆投資者進行銷售

3.3.8 市场指数

  • 市场指数被不同证券交易所广泛采用,作为对特定证券市场价格水平的参考
  • 透过对同一市场不同时期市场指数的比较,可以得出该证券市场的期内表现
  • 市场指数通常被投资者用作衡量股价波动的晴雨表,亦可作为衡量投资基金表现好于大市或差于大市的基准

市场指数种类

  • 恒生指数(恒指)
    截止2023年4月,恒指共有76只成份股,选择原则如下:
    • 市值(过去12个月的平均值)首90%之内
    • 成交额(过去24个月成交额分为八个季度各自作出评估)首90%之内
    • 上市满24个月
  • 恒生综合指数系列
  •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 标准普尔500指数
  • 纳斯达克综合指数及纳斯达克100指数
  • 富时100指数
  • 日经225平均指数
  • 摩根士丹利国际(MSCI)指数

3.3.9 基本因素投资分析

投资分析方面有两派思想:基本因素分析与技术分析

基本因素分析是根据对经济及政治因素的研究来决定证券的固有价值。股票估值会涉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及前景的研究。

  1. 由上而下分析与由下而上分析
  2. 行业分析及竞争分析
  3. 个别公司比率分析
  4. 股本证券估值
    • 股息折现模型(DDM)
    • 市盈率模型(P/E Model)
    •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3.3.9a 由上而下分析与由下而上分析

由上而下法

  • 始于全球及全国的宏观经济因素的研究,如GDP、利率、通胀率等。
  • 进而寻找在该等宏观经济形势下哪些行业将有出色表现。对行业的的分析须考虑市场竞争、开业障碍、市场成交额、技术进步等因素。
  • 唯有如此,分析师才能在整个行业中锁定若干公司

由下而上法

  • 首先关注的是个别公司的财务表现
  • 进而转向对行业、对经济的分析
3.3.9c 个别公司比率分析

比率分析用以确定公司相比过往年份及行业标准的财务状况

  • 流动性比率: 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
    • =
    • =
  • 盈利能力比率: 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管理层的表现
    • =
    • =
    • =
  • 偿债率: 履行长期债务的能力
    • =
    • =
3.3.9d 股本证券估值
  • 股息折现模型(DDM)
    • 固定增值的DDM假设股息以稳定的增长率增长。计算公式为
    P=Drgr: 要求的股票回报率
    g: 股息增长率
  • 市盈率模型(P/E Model)
  • 资本资产定价模式(CAPM)

3.3.10 技术分析

  1. 历史数据
  2. 图表及趋向线
  3. 技术指标
    • 移动平均线:计算特定时段的平均收盘价
    • 交汇点交易: 依赖短期和长期移动平均线的交汇点进行交易。
    • 相对强弱指标(RSI): 反映特定时间段内收盘价上涨天数和下跌天数的价格关系。
  4. 常见技术分析法
    • 波浪理论
    • 费布那西数列
    • 黄金比率

3.3.11 投资股票的好处

  • 股息收入
  • 资本增值
  • 对公司拥有部分所有权
  • 有限责任
  • 流动性好
  • 回报高于债券
  • 能很好地对冲通胀

3.3.12 投资股票的弊端

  • 受公司盈利波动的影响
  • 短期价格波幅大
  • 市场风险
  • 公司风险
  • 经济风险

3.4 財務衍生工具

  • 财务衍生工具是一种财务工具,其价值视乎相关的资产,例如股份、债券、利率、外币或股市指数,这种工具的价值亦从此等资产衍生(derived)出来。
  • 财务衍生工具由两大类:期权和远期合约
  • 比其他类型的投资具有较大投机性,而且结构复杂,所以只适用于成熟或专业的投资者

3.4.1 财务衍生工具的用途

财务衍生工具可作多种用途: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投机(Speculation)或套利(Arbitrage)

  •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衍生工具广泛用于对冲(hedging),目的是要剔除市场价格变化对资产或投资组合的价值的影响。
  • 投机(Speculation)
    投资者买卖衍生工具的唯一目的是要利用比初时的价格为佳的价格平仓,从而获利
  • 套利(Arbitrage)
    套利是在不同市场同时购入和出售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以期从价格错配中赚取无风险的利润

3.4.2 远期及期货合约(Forward and Futures Contracts)

  • 远期合约(forward contract)是买家与卖家之间的协议,由双方在交易当天就资产/货品订下价格,而该等资产/货品会在一个指定的未来日期交付。所买卖的资产或货品包括股份、债券、利率、外币、商品和股票指数
  • 期货合约(futures contract)一般是标准化的远期合约,在有组织的市场(期货市场)买卖。期货合约的结算方法为平仓买卖、实际交付或现金结算
  • 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是以某一股市指数为基础,而这些指数是度量股市的整体股价走势的指标。
  • 在香港,恒指期货合约是在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的。恒指期货合约由两类,分别为标准合约及小型合约
    • 标准合约的价值相等于指数值乘以港币50元
    • 小型合约的价值相等于指数值乘以为港币10元

3.4.3 期权及认股权证(Options and Warrants)

  • 在期权交易中,买家(又称持有人)赋予卖家(又称期权卖方)一笔协定的费用,称为期权金或溢价(premium)
  • 行使期权指持有人实行有关权利,由双方实行在期权合约中指明的交易
  • 认购期权(call option)
  • 认沽期权(put option)
  • 敲价(strike price)行使价(exercise price)
  • 到期日(expiration date)
    • 欧洲期权:只可在到期日行使
    • 美国期权:可在到期日当日或之前行使
  • 期权可在场外交易或透过组织化交易所买卖
  • 认股权证的运作方式与股份期权一样
  • 大部分认股权证是认购权证,但也有一些认沽权证
  • 认股权证有两种: 股本认股权证(equity warrants)和衍生认股权证(derivative warrants). 股本认股权证由发行相关股份的公司发行,而衍生认股权证则由第三者发行,通常是投资公司或财务机构。

3.4.4 衍生工具的好处

  • 針對不想要的風險提供有效對沖
  • 有效率的投機工具
  • 損失僅限於所付期權金(就期權買家而言)
  • 具高度槓桿作用
  • 回報潛力高
  • 具變現能力(就於交易所買賣的衍生工具而言)
  • 交易費用低

3.4.5 衍生工具的弊端

  • 損失無限(就期權賣方和期貨買賣人而言)
  • 風險極高
  • 在期滿日後會損失全部所付期權金
  • 對相關證券沒有擁有權或股息收入
  • 需繳付相當數額的期權金(就期權買家而言)

3.5 地產

• 地产投资最常见的方式指租赁物业, 投资者付出首期购买住宅单位、房屋、商铺或写字楼,然后以租金收入清偿按揭及其他开支。 • 另一种形式是购买住宅單位、房屋、商鋪、寫字樓、未開發的土地,以待稍後出售獲利

好处

  • 資本增值
  • 對沖通脹
  • 可利用銀行按揭作借貸
  • 具擁有物業的優越感

弊端

  • 升跌程度/風險高
  • 交易成本高
  • 市場缺乏流動性
  • 管理問題
  • 投資額大
  • 租金收益率低

3.6 低變現能力的投資

  • 很多人视为嗜好多余投资,包括古董、名畫、錢幣和郵票、鑽石、其他收藏品
  • 没有多大的变现能力,交易的費用高
  • 在拍賣會中出售,價格差異大
  • 投资者需要具有特別的知識和經驗

3.7 投資基金(Investment Funds)

  •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的价值大多是与投资基金的表现有直接关联。
  • 投资基金是种集体投资, 把投资目标相近的投资者的资金集合起来。投资公司跟着把资金分散投资到各种财务工具(例如股份和债券)组成的投资组合,而投资者可间接拥有投资公司所购的资产,以分享投资公司的盈利。
  • 基金种类
    • 按所投资的资产类别分类: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创业资本基金。
    • 投资目标分类: 进取型增长基金、增长基金、收益基金、均衡基金等。
    • 投资于特定工业而设立: 科技基金
    • 地理范围设立: 环球基金、美国基金、欧洲基金、远东基金、中国基金、香港基金等。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第103条,除非获证监会根据第105(1)条给予认可或豁免,否则就某些投资(包括集体投资计划)向公众发出任何广告、邀请或文件,即属违法
  • 证监会于2003年4月公布了《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清楚订立**认可集体投资计划(包括互惠基金公司及单位信托)**必须依循的指引。

3.7.1 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

投资基金一般称为互惠基金或单位信托

3.7.1a 互惠基金(Mutual Fund)
  • 互惠基金公司有董事局,由其股份持有人选出。
  • 董事局通常会聘请专业投资经理,即管理公司(management company)来管理投资公司的资产。
  • 这些管理公司可能是认可金融机构、注册公司或保险公司。
3.7.1b 单位信托(Unit Trust)
  • 信托是英国普通法中存在已久的概念。在英国、澳洲、加拿大和新加坡等普通法国家都承认。香港也采用这个概念台湾、日本、法国或卢森堡等大陆法国家,信托是不被承认的,他们会采用互惠基金。
  • 单位信托是根据信托设立的投资工具。
  • 投资公司购买一个具体组合的证券,然后将证券交予信托人(trustee)存放。投资目标相近的投资者把资金集合起来,投资于该类资产。
  • 投資者投資於可贖回信託證書的單位,擁有這些證書的人可按其所擁有的單位的比例,取得先前存放於信託人的證券的權益
  • 信託人把一切收益會付予信託證書持有人,本金亦會償付予有關的持有人
  • 购买任何单位信托的投资者不需要在信托存续的整段时间内都持有该信托。单位通常可售回给信托,售价以每单位的资产净值(Net Asset Value)计算

3.7.2 开放型基金及封闭型基金

投资基金出售股份给予投资者,并以所得资金按基金的投资目标购买资产和证券

3.7.2a 开放型基金
  • 开放型基金具不定額資本,可隨時根據相關投資的資產淨值或以接近该资产净值的价格購入現存的股份∕單位
  • 可持續地向投資者推出新股,價格以資產淨值為根據
  • 投资的人越多,基金的规模越大,股份数目亦回增加。相反,如果投资者赎回投资,基金规模缩小,股份亦会被注销
  • 股份/單位的價格視乎投資公司所投資的資產的價值而定
3.7.2b 封闭型基金
  • 封闭性基金是投资公司,其业务是投资于其他财务资产或公司。
  • 基金初期發行固定數目的股份,即基金規模是固定的
  • 初次發售後,鮮會發行新股或購回股份
  • 不管投资者数目有多少,股份數目是不變的
  • 投资者買入/沽出股份須透過二手市場進行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American Stock Exchange、香港交易所)
  • 價錢 ≠ 資產淨值, 折讓和溢價視乎市場情緒和市況而定
  • 很多封闭式基金是为了投資於變現能力不大的市場(物業或新興經濟地區的股市),公司不需要在市场情况突变时(以不合理价钱)售出资产,以应付投资者赎回股份的要求。

3.7.3 投资基金的收费与费用

投资于基金需承担最少两种费用: 第一种是销售费用或手续费用,是作为基金的运作和配销费用而缴付的;第二种为管理年费,就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而付予管理公司的。

  1. 无手续费用(No Load)
    • 基金公司直销,不经过销售机构,通常不收取初次销售费用,统称为无手续费基金
    • 单位/股份以相等于其资产净值的价格销售。
    • 若投资者在某段时限内把股份售回予基金公司,则会被收取赎回费用或惩罚性费用
    • 有些基金公司亦会按年收取配销费用
  2. 销售费用/手续费用(Sales Fee/Load)
    1. A类: 首次认购费用(Front-end Load)
      • 出售单位/股份时向投资者收取首次认购费用。此费用只付一次,以初次购入价的某个百分比计算
      • 这些基金通常称为A类单位/股份,对长线投资者来说具有吸引力。
    2. B类: 赎回费用(Back-end Load)
      • 赎回费用是投资者将单位/股份售回予基金公司时缴付的(延期或有销售费用)。
      • 按资产净值计算,逐年递减,直至无须缴付。
      • 投资者每年须缴付不超过1%的配销费用(distribution fee).
      • 通常称为B类单位/股份,对持有最少5年的中线投资者较具吸引力。
      • B类可在数年后转A类,之后不需缴付配销年费。
    3. C类: 均衡佣金(Level Load)
      • 缴付小额认购费用,一年内出售,缴付小额赎回费用。
      • 亦会收取配销费用。
      • C类单位/股份,对短线投资者来说较具吸引力。
      • 此等收费在香港并不普遍
  3. 管理费用(Management Fee)
    管理费相当于基金平均资产净值的某个百分比,例如年率 0.5% - 1%
  4. 其他费用
    1. 行政管理费用
    2. 保证费用(适用于保证基金)
    3. 信托费用
    4. 代管费用

3.7.4 投资基金的好处

對大部份投資者來說,礙於他們的時間,投資技巧或財力所限,他們是難以負擔高昂的費用,以取得媲美專業投資者般之回報。投資基金正好補充這方面之不足,為他們獲取專業意見及回報。基金所涉风险一般都低于直接持有证券,而且还提供经济效益。

  • 分散投資(Diversification)
  • 專業管理(Professional Management)
  • 增長潛力(Growth potential)
  • 便利(Convenience)
  • 可參與環球市場(Access to global markets)
  • 靈活性(Flexibility)
  • 變現能力(Liquidity)
  • 容易負擔(Affordability)
    • 投资基金可以小数额的单位买卖,使一般投资者也能负担。
    • 投资者开始投资时只需港币10,000元,其后和每月的定期投资额则可抵至港币1,000元
  • 節省費用(Cost efficiency)
    • 投资者有时觉得投资基金费用昂贵,投资者须付最多5%的佣金
    • 可取得世界级专家的专业服务,为他们做投资决定。
    • 投资公司往往采用个人投资者不能负担的现金电脑设备。
    • 投资者把资金集中起来,可利用大批购买的好处,使交易和行政管理费大大减少。
  •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 保障(Protection)
    • 投资基金的资产一般由信托人获托管人代管。
    • 投资基金的业务是收到高度规管的。
    • 在香港,投资基金必须获证监会认可,方可向公众推销。
  • 最新投資資料(Up-to-date investment position)
  • 將得益自動再投資(Automatic reinvestment of gains)
  • 轉換基金權利(Switch privilege)

3.7.5 投资基金的弊端

  1. 管理費
    如果投資者自行管理本身的投資,則可省卻這項費用
  2. 缺乏選擇
    投資者在挑選基金內應包括甚麼個別股份/債券上全無控制權
  3. 缺乏擁有人的權利
    沒有權利出席公司的股東周年大會 / 投票

3.7.6 投资基金各方的职责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监会在2003年4月发布了《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概括指出在香港公开发售获认可的投资基金的认可准则及持续的责任。

3.7.6(a) 管理公司的職責

认可投资基金须委任证监会接纳的管理公司;若该公司是在香港成立为法团/或从香港运作的,则应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 就有关受规管活动获得注册或发牌

管理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主要業務:基金管理
  2. 發行及實收資本及資本儲備≥HK$1,000,000 或等值外幣
  3. 借出款額不能佔其資產重大比例
  4. 任何時候都要維持正資產淨值
  5. 公司的投資管理運作部門所處的司法管轄區的監察制度獲證監會接納

一般責任:

  1. 以持有人的利益作為管理方針,履行一般法律上的職責
  2. 保存基金的會計帳冊及記錄,以及編製帳目和報告。每個財政年度出版 ≥2份報告
  3. 確保公眾人士得以隨時查閱組成文件
3.7.6(b) 信託人 代管人的職責

信託人 ∕ 代管人應該:

  1. 持續地受到監管機構的監察;或
  2. 委任獨立審計師根據證監會既定之指引定期審核其內部監控措施和制度呈交有關報告

信托人/托管人必须是:

  1. 根据 《银行业条例》第16条的规定而获发牌的银行;或
  2. 上述银行的附属信托公司;或
  3. 根据《信托人条例》第VIII部注册的信托公司,或
  4. 在香港以外地方注册成立而获证监会接纳为从事银行业务的机构或信托公司

信托人/托管人的账目必须经独立审计,其实收资本及非分派资本储备最少为港币10,000,000元或等值外币,以及拥有港币300万元的流动资本

信托人/代管人的一般责任:

  1. 以信託形式代持有人控制基金的資產
  2. 以信託人 代管人名義將所有資產註冊
  3. 對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
  4. 依照規定出售及購回單位/股份
  5. 按照規定計算出售和購回的價格
  6. 執行管理公司的指示
  7. 符合投資和借貸的限制以及遵守該計劃的認可條件
  8. 向持有人發出報告,說明管理公司有否依照組成文件的規定管理基金;若沒有,信託人 代管人就此採取哪些措施;及
  9. 確保認購單位 股份的款項未收妥前,不會發出證明書

信托人/代管人及管理公司的独立性

  • 信託人 代管人及管理公司必須為各自獨立的個體
  • 若屬於相同的最終控股公司,他們均會視為獨立,如果:
    1. 他們均為具規模的財務機構的附屬公司;
    2. 他們均非對方的附屬公司
    3. 他們並無相同的董事;及
    4. 他們共同簽署承諾書,聲明各自獨立處理基金事宜;或
    5. 該基金成立所在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規定了信託人 代管人及管理公司必須獨立行事
3.7.6(c) 審計師的職責
  • 必須為計劃委任審計師
  • 審計師必須獨立於管理公司和信託人/代管人
  • 審計師必須獨立於互惠基金公司的董事
  • 管理公司必須將基金的年報交由審計師審計
3.7.6(d) 過戶登記處的職責
  • 基金或信託人必須備置持有人的登記冊
  • 如果證監會要求,則需將登記冊的存放地點通知證監會

3.8 壽險及年金

人寿保险保单定义为: 保险公司承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即支付保险金的保单

3.8.1 寿险

3.8.1(a) 寿险的主要种类
  1. 定期寿险(Term insurance)
    • 指定期间提供保障,亦称为临时保险
    • 保单利益只在受保人于指定期间内死亡才予缴付,并且在死亡时保单必须是有效的。
  2. 储蓄寿险(Endowment insurance)
    • 在指定期间终结或发生早逝时缴付保额
    • 如受保人在该期间终结后尚存,保单即告期满
  3. 终身寿险(Whole life insurance)
    • 保单持续至受保人死亡之时,其基本特征是保额在死亡时缴付
  4. 万用寿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基本上是一种具有以下特点的寿险合约:
    1. 灵活保费
    2. 可调整利益
    3. 开支与费用披露予投保人
    4. 积累现金价值,及
    5. 提供保障的成本、投资得益及公司开支等分项列明(分别列示各定价因素)并披露保单持有人。
3.8.1(b) 寿险(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好处
  • 对不明情况作出保障
  • 适合长线投资(定期寿险除外)
  • 保障因早丧而丧失收入
  • 低风险
  • 为特定的用途储蓄资金(定期寿险除外)
3.8.1(c) 寿险(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弊端
  • 周转现金减少
  • 收益率低
  • 在寿险起保时需有可保利益
  • 无变现能力(起码在短期内)
  • 缺乏灵活性
  • 并不拥有任何相关资产
  • 是否接受投保须视乎保险人的核保决定。

3.8.2 年金(Annuity)

3.8.2(a) 年金特点
  1. 即期年金(Immediate annuity)
    整付的方式购买,利益或分期付款在紧接 第一年金期(一个月或六个月) 后开始。
  2. 延付年金(Deferred annuity)
    分期付款,在指定时间或年金领取人达到某年龄时开始。
  3. 变化(Variations)
    • 确定年金(annuity certain): 分期给付指定数目年期(不论死亡是否在此期间发生)
    • 保证年金(guaranteed annuity)或确定期间终身年金: 分期给付起码指定数目年期,不论死亡是否发生,如超过该年期年金领取人仍在生,则须终身给付领取人。
3.8.2(b) 年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好处
  • 穩定的周轉現金
  • 適合退休人士
  • 適合作長線投資
  • 保障不會因過份長壽而引致收入損失
  • 為特定的未來用途儲蓄資金
  • 有定期及保證收益
  • 低風險
  • 就不利財政情況作對沖
3.8.2(c) 年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弊端
  • 如有通脹,定額付款的購買力漸降
  • 退休人士壽命可能比年金給付期更長
  • 缺乏靈活性
  • 在短期來說沒有變現能力
  • 回報低
  • 並不擁有任何相關資產

4.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 32.5%

4.1 歷史發展

  • 人寿保险始见于大约400年前
  • 定期寿险和一般终身寿险,是两类传统的人寿保险,占了全球个人寿险市场的大部分。
  • 寿险衍生产品:万用寿险、变额寿险和变额万用寿险(美国名称)/单位相连(英国名称)/投资相连(亚洲名称)
  • 万用寿险是一种永久寿险,其特点是:
    • 灵活的保费(不论数额或频率方面)、可调整的死亡保险金及透明的行政费和保险成本
    • 保单持有人不能随意构建喜好的投资组合。
  • 变额寿险是另一类永久寿险,其特点是:
    • 投资风险被转移到保单持有人身上,而保单持有人的投资选择范围广泛;
    • 其户口(可以多余1个)所赚取的利息会用于增加该户口的现金值。
  • 变额万用寿险兼具万用寿险在保费和死亡保险金两方面的灵活特点变额寿险的灵活投资和风险特点
  • 投资相连产品在香港的发展,比在海外市场缓慢。
  • 投资相连长期保单现已成为香港主要寿险产品之一。

4.2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的特點

人壽保險/年金保費率的三個釐定因素

  • 保險成本(cost of insurance)
  • 保險公司的營運及銷售支出和或有支出的撥備以及其利潤
  • 利息/投資盈利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的主要特點

  1. 所有費用/收費都向保單持有人公開
  2. 保費扣除保險成本/開支後,投資於保單持有人選擇的投資基金帳戶
  3. 保單價值隨相關投資基金價值而波動
  4. 提供多種不同的投資基金,各有不同的投资策略 - 如货币市场、股票、债券基金等。
  5. 保單持有人享有其選擇的全部投資利益,亦承擔有關的全部風險
  6. ⼀般在小額保費的情況下發揮得不理想,因為在扣除了開支(包括固定数额的开支)和保險成本後,可作投資之用的餘額將會很小

4.3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的收費種類

投資相連保單與傳統定期或終身壽險的其中一種基本分別,在於所有收費都是分開的,而且向保單持有人公開

4.3.1 收費 (Charges)

  • 保險公司須就提供保險單收取若干費用,以支付市場推廣、分銷、管理及保險等開支
  • 這些收費也是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
  • 實際上,所有種類的保險單都有這些收費,唯一的分別在於投資相連保單的收費是分開說明的
4.3.1(a) 保險成本(Cost of Insurance)/死亡保險費用(Mortality Charges)
  • 保險成本用於支付死亡、年金以及其他保險利益
  • 保險成本的高低主要取決於性別、年齡、吸煙習慣、保額 (sumassured) 、受保者風險級別及死亡保險金選擇等。
  • 壽險保單的保險成本亦稱為死亡保險費用
  • 人壽保險的基本原則,是由一大群人分擔死亡風險。保險公司往往利用反映每一年齡組別平均壽命的死亡表来估计每年需要支付的死亡索偿(claims)
  • 香港的保險公司通常採用各種不同的**死亡表(mortality tables)**來作參考。
  • 年金保險成本的依據是 「年金死亡表 」(annuity mortality tables) , 而非 「壽險死亡表」(life insurance mortality tables)
4.3.1(b) 保單費用/首次費用(Policy Fee∕Initial Charges)
  • 亦稱為“保費費用”、“供款費用
  • 收取的目的是要支付銷售費用,市場推廣費,保險計劃成本開支
  • 以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整個年期而言,這費用可能不算很高,但短期來說,可高達首年定期支付的保費的全數
  • 首次費用令人覺得只在計劃初期收取,但實質上,首次費用是用作收回設立保單所涉及的費用
  • 此外,每當保單持有人於保單起保後調高定期保費額或作額外投資時,同一套首次費用會從新增的保費上徵收

常見三種方法徵收 :

  1. 按保費百分比徵收 (首年100%保費,隨後每年遞減)
  2. 設立“初始供款期” (18個月/幾年/整個年期)
    • 在初始供款期内選購的基金單位會撥入為該保單名義上開立的“初始單位帳戶”
    • 一种或多种首次費用從初始單位賬戶中扣除,收费标准一般是按帳戶值的某個指定百分比來徵收,而有關的指定期間可能較初始供款期為長
  3. 以“投資分配比率”為基礎收取
    例如設定的"投資分配比率"是 95%,則 95%的保費在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後會用作投資,餘下的 5%便作為首次費用。
4.3.1(c) 行政/維持費用(Administration Fee)
  • 支付保險公司的行政開支
  • 每年收取一次的固定金額/保費的一個百份比

4.3.2 與投資相連保單有關的收費

4.3.2(a) 買賣差價(Bid-offer Spread)
  • 扣除保險收費後的保費,將用於根據保單持有人的投資策略來購買投資基金。
  • 購買投資基金所需的費用,則會反映在投資單位的買賣價格差額上,保險公司稱之為買賣差價
  • 這個差價是保單持有人可從保險公司買入單位的價格(賣出價(offer price))與保單持有人可向保險公司賣出單位的價格(買入價(bid price))之間的差距
  • 買入價⼀般按資產淨值釐定,即相關資產可兌現的價值
  • 如果資產淨值是港幣12元,買入價通常就是港幣12元,而倘若賣出價是港幣12.60 元,差價就是5%(以買入價的一個百分比來表達)。 • 由保險公司徵收,支付保單的市場推廣成本,與保單規模成正比
4.3.2(b) 基金管理費用(Fund Management Fee)

由投資基金經理就管理基金的服務而收取

  • 支付保險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的開支
  • 每年 0.5 - 1%(基金市值)
  • 這項收費的高低取決於競爭、資產類別、活躍程度、保險公司的利潤要求
  • 指數基金的管理費通常低於股票基金。單位定價時會考慮這個因素。
4.3.2(c) 基金轉換費用(Fund Switching Charge)

修改投資選擇/分配的收費

  • 保險公司通常容許每年免費轉換幾次
  • 某些保險公司是完全不收
4.3.2(d) 退保費用(Surrender Charge)

這是在保單持有人以出售投資基金單位形式退保時收取的費用。

  • 從出售單位的價值中扣除,用于彌補保險公司已付出但未收回的保單費用、首次費用
  • 一份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費用按保單簽發後的年數而減少
  • 首年退保費用可能高達保單持有人供款的100%
4.3.2(e) 額外投資保費費用 (Top-up Fee)

增加投資的收費(即存入額外保費以增購額外投資單位)

  • 收費劃一/額外投資保費的某個百份比
4.3.2(f) 相關基金的收費及費用

聯接基金/鏡子基金

  1. 將投資款項投入⼀相關基金,再由後者根據其既定策略買入股票,債券等直接投資產品
  2. 這種做法旨在利用基金經理的投資管理專長與及將大量投資者的資金集中投資於一相關基金的經濟效益。
  3. 相關基金之間接收費及費用包括投資管理費用,代管及信託費用,行政管理費用,認購/贖回基金單位費用
  4. 此等費用皆附加在保單的其他費用之上。不過,如保險公司與基金經理的關係良好,或具有較高議價條件,則費用可以減少甚至完全豁免

4.4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種類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包括以下各項:

4.4(a) 投資相連年金

  • 這類年金的給付數額會根據投資基金的表現而變動
  • 年金在香港需求不大,所以並不普及

4.4(b) 投資相連人壽保險

  • 基本上,任何一種壽險產品都可以是投資相連的最普遍是與終身壽險和儲蓄壽險相連
  • 香港常見的投資相連壽險保單是「靈活保費變額壽險」,即美國的「變額萬用壽險」或「萬用變額壽險」。這種保單除了與投資相連外,亦提供保費和保額方面的靈活性。

特点

  1. 通常提供繳付保費方面的靈活性,不過也提供整付保費選擇。
    保單持有人可增加或減少定期保費的金額,也可隨時入額外投資保費,甚至(只要保單價值足以支付死亡保險費用)可暫停繳交保費一段時期(進入保費免繳期 (premium holiday))。
  2. 提供保額方面的靈活性。保單持有人可調整保單的保額。但增加保額通常要提出可保證明
  3. 提供三種死亡保險金選擇。
    保單持有人可選擇 定額死亡保險金 (level death benefit),遞增死亡保險金 (increasing death benefit)或者 105 計劃(105 Plan)
  4. 可從保單提款而且毋須因而支付利息,但保單餘額必須足以支付死亡保險費用。

4.4(c) 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

一種提供高額人壽保障投連壽險產品

  1. 身故賠償保障
    在受保人年屆 65 歲前,身故賠償最少為以下的較高者:
    • 保單價值的 105%;或
    • 在受保人年屆 65 歲前,於不同年齡發出的保單所訂明的應繳總保費的百分率(扣除已提取的款項)。
  2. 費用及收費
    • 保單持有人可能被收取前期收費或退保費,但不可以被同時收取兩種費用
    • 單一的經常性費用應在投連壽險的保單層面、以定額或按戶口價值收取
  3. 自選保障
    任何額外的保障應設定為保單的附加保障,投保人需支付額外的保費
  4. 投資選項
    提供最少一个對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認可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基金的投資選項 供客戶選擇。

4.5 投資相連保單保費結構

  1. 整付保費計劃(Single Premium Plan)
    • 適合有大筆資金可供動用的人士
    • 這類人士除了要求人壽保障外,也希望得到一個長期而有利可圖的投資選擇,讓他們可以自由制定自己的投資策略
  2. 定期繳費計劃(Regular Premium Plan)
    • 適合希望定期積累儲蓄的人士
    • 人壽保障
    • 靈活的投資策略
    • 可利用小額資金購買各種不同投資基金的單位,分散投資

4.6 整付保費和定期繳費的投資相連保單及其死亡保險金的基本計算

4.6.1 整付保費保單的基本計算

  • 整付保費是先支付給保險公司的。
  • 保險收費可在期初繳付保費時從保費扣除,也可在保單有效期間定期(每月、每年等)從保費扣除
  • 保費餘額用於購買選定投資基金的單位
  • 在香港,70%以上投资相连寿险是整付保费的。

保險公司一般採用兩種方法從保費扣除保險收費。

  1. 是將整筆保費轉換成投資單位,然後將適當數目的單位再轉換成現金,用以支付有關費用。
  2. 前期扣除有關的保險收費,然後將保費餘額轉換成投資單位,歸入保單持有人的投資賬戶內。

4.6.2 保費應用方法一(Premium Application Method One)

4.6.3 額外投資保費(Top-up Application)

4.6.4 局部提取利益(局部退保 )(Partial Withdrawal (Partial Surrender) Benefit)

4.6.5 退保現金價值 (Surrender Value)

4.6.6 死亡保險金 (Death Benefit)

  • 定額死亡保險金(Level Death Benefit)
    • = 保單帳戶內所積累單位的價值 或 選定的死亡保障額(以較高者為準)
  • 遞增死亡保險金(Increasing Death Benefit )
    • = 保單帳戶內所積累單位的價值 + 選定的死亡保障額
    • 死亡保險費用高
  • 105 計劃
    • = 保單帳戶價值的105%
    • 壽險保障成分低,只徵收極小的保險費用

4.6.7 毛保費回報 (Return on Gross Premium)

  • 銷售說明書上採用的計算方法, 用以估計各種不同投資產品的回報
  • 這種計算方法計入複式回報率

4.6.8 保費應用方法二 (Premium Application Method Two)

4.6.9 定期繳費保單的基本計算

  • 定期繳費保單的運作原理與整付保費保單相同。主要分別在於保單持有人須定期繳交保費
  • 保單持有人可靈活地改變定期保費繳付額、整付額外投資保費或暫停繳交保費⼀段時期
  • 期初費用攤銷法 (initial charge amortisation)
    保單持有人在繳費第一年會獲得分派一些投資單位,其中大部分都可能被註銷用來支付長期費用如分銷和保單簽發成本等首次費用,所以,定期繳費保單持有人在第一年可能不會持有任何投資單位。以下是一個典型的保費分配結構:
    • 1年 扣除首次費用、管理月費、死亡保險費用後 0% 用於投資
    • 2年 扣除首次費用、管理月費、死亡保險費用後 50% 用於投資
    • 3年及以后 扣除管理月費、死亡保險費用後 100% 用於投資
  • 保單持有人在投保後幾年內退保是很不划算的。
  • 若保險公司選擇更長期的攤銷,保險公司要承擔風險,就是倘若保單在簽發後幾年內註銷,前期開支不一定可全數收回。在此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徵收退保費,以彌補預付之前期支出

4.6.10 每月繳交保費

4.7 投資相連基金的結構

  • 積累單位
    • 投資所得的全部利潤「積累」再投資於原來的基金
    • 單位價格提高
    • 單位持有量則維持不變
  • 分派單位
    • 投資所得的全部利潤以紅利單位形式「分派」給投資者
    • 單位持有量增加
    • 單位價格維持不變

4.8 投資相連基金種類

  • 理論上,投資相連保險單可與任何類型的投資基金相連
  • 投資基金的類型很多,由保守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以至高風險基金(認股權證基金)都有。基金分類通常是基於這些基金的投資目標及其相關投資項目
  • 保險公司通常容許保單持有人隨時轉換基金或者更改投資組合
  • 平衡投資組合的風險與回報方面,基金分配是十分重要的
  • 香港的保險公司多數將本身的基金歸類為存款基金和單位化基金

4.8.1 存款基金 (Deposit Fund)

⼀種有息基金。又稱 貨幣市場基金(money market fund)/貨幣基金 (money fund)

  • 主要目標:
    • 投資於短期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
    • 為求在最低的資本風險下提供穩定收益
  • 特點:
    • 開放型;
    • 單位賣出價保持固定(HK$1,000元)
    • 利息以購入單位形式記入帳戶;
    • 投資於短期投資工具
  • 優點:
    • 安全、最穩定;
    • 回報高於銀行存款;
    • 具有資產流通性
  • 缺點:
    • 利率可能波動;
    • 回報率較低

4.8.2 單位化基金 (Unitised Funds)

4.8.2(a) 債券基金 (Bond fund)
  • 主要目標: 在最低的資本風險下提供穩定收益
  • 特點:
    • 投資於債券市場;
    • 相等於一個多元化債券投資組合;
    • 投資於政府/大公司發行的債務證券;
    • 有些可投資於較高收益的垃圾債券
  • 優點:
    • 回報率高於貨幣市場基金
    • 基金經理可趁利率變動時進行買賣
    • 通常可抵銷通脹
  • 缺點:
    • 有利率上升的風險;
    • 有發行者信貸風險
4.8.2(b) 股票基金 (Equity Fund)
  • 主要目標: 達至較高的長期資本增值
  • 特點:
    • 投資於股票市場;
    • 較為適合長期投資;及
    • 相等於一個多元化股票投資組合
  • 優點:
    • 歷來回報率較高
    • 有良好的對沖通脹作用
    • 充份利用基金經理的專長
  • 缺點:
    • 可能收取較高的管理費
    • 風險高於債券基金;
    • 有公司倒閉風險
4.8.2(c) 指數基金 (Index Fund)
  • 主要目標: 反映特定指數的表現
  • 特點:
    • 無為管理
    • 自動產生投資決定;
    • 交易數量有限;
    • 也可與非股票指數聯繫
  • 優點:
    • 易於明白;
    • 管理費較低
    • 風險低於指數期貨;
    • 可做對沖。
  • 缺點:
    • 不能利用市場變動獲利;
    • 僅能追貼大市表現;
    • 不能超越大市
    • 熊市期間不受歡迎
4.8.2(d) 認股權證基金 (Warrant Fund)
  • 主要目標: 取得異常高的回報
  • 特點:
    • 主要投資於認股權證
    • 利用認股權證進行槓桿投資
  • 優點: 可能取得高回報
  • 缺點: 風險異常高
4.8.2(e) 環球基金 (Global Fund)
  • 主要目標: 投資於世界各地的股票或債券
  • 特點: 國際投資
  • 優點:
    • 分散投資
    • 掌握海外的投資機會
  • 缺點:
    • 貨幣、政治風險
    • 繁複的代管安排
    • 各國會計程序的差異;
    • 資訊公開程度較低
4.8.2(f) 地區/國別基金 (Regional/Country Fund)
  • 主要目標: 投資於一個特定的地區或國家
  • 特點: ⼀般是限額型基金,也可以是開放型基金
  • 優點:
    • 可能有高增長;及
    • 可掌握一個地區的機會
  • 缺點:
    • 高風險
    • 變現力低;
    • 投資分散度不足
4.8.2(g) 專門基金 (Specialty Fund)
  • 主要目標: 投資於特定行業/類別;掌握回報潛力
  • 特點:
    • 集中於某⼀特定行業;
    • 高風險,高回報
  • 優點:
    • 可能有高增長;
    • 充份利用基金經理對特定行業的認識;
    • 掌握某⼀行業的機會
  • 缺點:
    • 潛在風險較高
    • 投資分散度不足
    • 变现力低
4.8.2(h) 收益基金 (Income Fund)
  • 主要目標: 賺取經常性收益,而非取得資本增長
  • 特點:
    • 賺取優先股股息;
    • 債券票息
  • 優點:
    • 穩定收益;
    • 中度風險
    • 變現力高
  • 缺點: 資本增值較低
4.8.2(i) 均衡基金 (Balanced Fund)
  • 主要目標: 同時達至收益和資本增值;並避免承擔過度的風險
  • 特點:
    • 投資於一個股票及債券組合;
    • 著重股票的增長潛力;
    • 債券收益較為穩定
    • 介乎債券基金與增長基金之間
  • 優點:
    • 風險回報均衡;
    • 分散投資
  • 缺點:
    • 中度回報;
    • 不能充分掌握牛市的機會
4.8.2 (j) 增長基金 (Growth Fund)
  • 主要目標: 達至最大程度的資本增值,而非賺取穩定的股息
  • 特點:
    • 投資於增長股;及
    • 可在主流市場之外投資於知名度低但投資經理相信具有增長潛力的小型公司
  • 優點:
    • 增長率較高;
    • 充分利用基金經理的專長
  • 缺點:
    • 某些基金經理可能採用高度進取/投機的策略;
    • 風險極高
    • 沒有穩定的收益/股息來源
4.8.2(k) 保證基金 (Guaranteed Fund)
  • 主要目標: 對不利的市場表現有中性反應;保證本金/回報
  • 特點: 保證金額將於到期日支付
  • 優點: 沒有本金風險
  • 缺點:
    • 保證費用高;
    • 有最低投資期;
    • 可能附帶特別條件;
    • 回報率較低
4.8.2(l) 基金中的基金(单位投资组合管理基金) (Fund of Funds)
  • 主要目標: 實行多元化專業管理
  • 特點: 投資於其他互惠基金
  • 優點: 分散投資
  • 缺點: 管理費可能較高

4.8.3 轉換 (Switching)

  • 保單持有人可不時轉換基金/改變投資組合
  • 這種轉換的便利,有助保單持有人因應其個人的投資目標或金融市場的變化來調配投資組合
  • 例如,近退休年齡時,將較進取的股票基金轉移到一個較穩定和變現力較高的收益基金
  • 例如,將均衡基金轉移到一個專門基金(科技基金),以掌握這個特定行業的增長潛力

4.9 投資於投資相連保單的好處

  • 投资相连保单的投资表现与相關投資基金的表現直接掛鈎,所以这种保单具有投资基金的所有好处。
  • 投资相连寿险保单的主要优点在于其潜在的投资回报和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可因应每个保单持有人的需求设计一个合适的保险计划
  1. 比较宽阔的投资选择范围
    • 死亡保障外,還可建立自己的投資組合
    • 設計自己的投資策略,投資於不同基金
    • 亦可轉換基金,以配合不同階段的投資目標,或得益於當時的市場狀況
  2. 灵活保费
    • 保單持有人可選擇改變保費
    • 不時增減定額保費的金額/存入額外投資保費
    • 假如投資帳戶之結餘足夠支付有關的保險及投資費用,在現金周轉緊絀時,可暫時停交保費
  3. 可变保额
    • 保額可調高或調低
    • 通常只可每年⼀次,而且須遵守核保規定
  4. 变额死亡保险金
    三個常見的選擇:
    • 定額死亡保險金,
    • 遞增死亡保險金,
    • 保險帳戶價值的 5%(105 計劃)
  5. 容许局部退保/提款
    • 可按一個特定最低金額從保單提款
    • 餘額必須足以支付各項費用
    • 提款方式是將價值相當於提款額的單位兌現
    • 在有需要時從保單提取現金,毋須付息,亦毋須為了取得保單的現金價值而退保
  6. 享有投资基金的好处
    • 借助專業的基金管理專長
    • 利用有限的資金投資於⼀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4.10 投資於投資相連保單的風險

  • 市場風險: 投資基金表現無保證,既可升亦可跌。投資相連保單的潛在收益視乎其相關投資的表現而定
  • 流動性風險:
    • 有别于直接购买投资基金,购买投资相连保单时须要额外考虑时间的因素
    • 这种保单通常是就一段预定时间而设立的,為時至少5年,因为保险人的各项期初费用都集中的初期支付
    • 若提早贖回這類保單,將要付出很高的退保費用,用以彌補保險人前期預付的開支
  • 其他风险
    • 保险人及基金经理的信貸及無力償債風險
    • 金融合約的另一方可能無法履行合約責任;
    • 保单及基金价值所要承受的匯率風險
    • 再投資風險;
    • 利率風險導致的財務虧損的風險;
    • 憑「保費假期」來暫停支付保費,將會承受保單價值下降、紅利額下降、甚至保單失效等風險

4.11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 與保證保單及有利潤保單的比較

4.11.1 保证保单/无利润/不分红保单(Guaranteed Policies / Without-Profits/Non-Participating Policies)

  • 保单持有人在死亡保险金和任何现金价值方面有固定的回报率
  • 包括:定期保险不分红终身寿险和储蓄保险
  • 保单按照保证成本销售,即是说所有保单元素(即若有保费、保额以及现金价值)都有保证,不会随着保险公司的营运表现而转变。

4.11.2 有利润/分红保单(With-Profits/Participating Policies)

  • 例子: 有利润(分红)终身寿险和储蓄保险
  • 持有人有权分享保险公司的盈余(利润、分红),分得的利润以红利(Dividend)形式计入账户中。
  • 英国式的保险公司会采用红利制度(bonus system), 包括期末红利(reversionary bonus)履约/最终红利(performance/terminal bonuses).

4.11.3 比较基准

标准保证保单/无利润保单/不分红保单有利润保单/分红保单投资相连保单
投资回报与风险- 回報率比較低
- 無投資風險(除壽險公司破產的風險外)
- 回報與保險公司的整體投資表現掛鈎
- 回報是「平整化」的 (在投資豐收年補充儲備,歉收年動用儲備)
- 未來的紅利/現金紅利並無保證
- 保單價值隨投資基金的價值變動
- 利益和風險直接由保單持有人承受
- 風險或回報波動性取決於基金投資策略
投资选择
保费固定固定及通常定額灵活
死亡保险金- 定期保單為定額/遞增/遞減
非分紅終身壽險及儲蓄保單為定額
通常固定及定額- 變額,以投資表現為依據
- 設有最低的死亡保險金賠償額
死亡保险金选择遞增/定額死亡保險/105 計劃
现金价值- 定期保單沒有現金價值
- 非分紅終身壽險及儲蓄保單為固定及有保證(如有)
通常固定及有保證- 變額,以投資表現為依據
- 無保證
是否容许局部提款容許以紅利或局部退保形式提款是,容許以局部退保形式但可能會有提款費用
证监会批核无须无须必须

4.12 稅項

  • 根据香港法例,投资回报无须缴纳资本增值税。因此,投资相连保单的的相关基金所产生的回报通常是免税的。

4.13 銷售常規

4.13.1 與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相關的保障客戶權益的規定

於2019年9月23日,保監局引入 《財務需要分析指引》(指引 30) 以取代由香港保險業聯會(保聯)發布的《財務需要分析規定》,其適用範圍包括類別A業務(除了指定例外情況)及類別C業務。

4.13.1(a) 目的
4.13.1(b) 於投連壽險產品的銷售過程實踐公平待客的原則
4.13.1(c) 財務需要分析

《財務需要分析》的程序之目標旨在於向客戶建議合適的人壽保險產品(包括投連壽險產品)前,評估客戶的情況,包括其需要、財務狀況及支付保費的能力和意願等

  • 「財務需要分析表格」必須包含保聯在建議表格中設置的所有問題和可選項目
  • 表格要符合《財務需要分析的規定》
  • 若客戶選擇不披露收入/資產的信息,他必須親筆列出具體理由
  • 如果未能取得所需資料將會令會員公司或保險中介人無法符合《加強規定》,會員公司必須拒絕承保
4.13.1(d) 風險承擔能力問卷
  • 旨在評估客戶的投資風險承擔能力,並確定特定產品及其相關投資選擇是否適合有關客戶
  • 須涵蓋下列領域的問題:
    1. 投資目標
    2. 偏好投資範圍
    3. 風險承擔能力
    4. 財務狀況
    5. 知识(包括衍生工具有关的投资知识)和经验(包括投资经验和该经验的年期)
  • 向「需要特別關顧的客戶」銷售時必須特別小心 (尤其是年期長或提早贖回/退保時須付高額罰款的投連壽險產品)
  • 若客戶選擇偏離或不進行 RPQ 程序,會員公司必須拒絕承保
4.13.1(e) 重要資料聲明書 (Important Facts Statement)、投保人聲明書(Applicant’s Declarations) 及酬勞披露(Remuneration Disclosure)
  • 依照保聯訂明的範本設計而成的「重要資料聲明書」(其中已包含「投保人聲明書」)
  • 披露費用 (收費結構「複雜」的用圖表顯示)
  • 準確反映保單的資料
  • 客戶必須親筆自由填寫「目標概要」列明購買原因和考慮因素
  • 日後或須接受保監局的審核
  • 金管局可對會員銀行作額外規定
  • 披露相關酬勞的「全年平均值」
  • 提供保單的同時向其提供已簽妥的「重要資料聲明書」的副本 • 投保人必須在「甲部:披露聲明」中簽署確認他明白和接受特別指明的產品特色,並已經收到「購買投資相連壽險問多點知多點」教育小冊子
4.13.1(f) 合適性評估及產品披露的有效管控及程序
4.13.1(g) 售後監控
4.13.1(h) 《財務需要分析》及《風險承擔能力問卷》副本的核證
4.13.1(i) 文件及備記錄

4.13.2 在銷售過程中須說明的資料

4.13.2 (a) 投資時限
  • 投資相連產品不應視作投機產品
  • 長線投資
  • 通常是指五年以上
  • 投資相連保單的各項費用和收費都集中在初期支付,所以若提早贖回,就要付出很高的退保費用
4.13.2 (b) 主要推銷刊物 和退保說明文件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發表《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 (《投資壽險守則》) 規定在銷售過程中保險中介人須給予準客戶三份文件:

  1. 主要推销刊物
  2. 退保说明文件(Illustration Document)
  3. 产品资料概要
4.13.2 (c) 產品資料概要
4.13.2 (d) 產品風險
4.13.2 (e) 產品特點和優點
4.13.2 (f) 收費和費用
4.13.2 (g) 提前終止保單、退保及/提取利益的風險
4.13.2 (h) 保費假期風險
  • 保單持有人有權根據保單的 「保費假期」條文暫停支付保費
  • 保險中介人應讓保單持有人明白,在保費假期期間,一切相關費用及收費會繼續從保單價值中扣除,保單價值可能因而大幅下降,其收取紅利的權利亦會受到影響

4.13.3 主要推銷刊物

《投資壽險守則》規定

  • 應在參加計劃的人士正式遞交投保書之前交給他們

  • 所刊載的資料應足以令有意參與計劃人士作出有根據的決定

  • (a) 計劃的名稱及類別
    不得誤導,準確反映計劃的類別及目標

  • (b) 參與各方
    名稱及其註冊地址/公司的簡介

  • (c )投資回報

    • 除投资回报获固定保证的计划外,应聲明涉及風險
    • 「保單獲分派的單位只屬名義性質, 純為釐定保單價值」
  • (d) 費用及收費
    列出計劃所徵收的所有費用 / 收費,複雜的則舉例

  • (e) 投資目標及限制
    投資的類別/組合/地理分布;投資及借貸限制;提示涉及不尋常風險

  • (f) 借款能力
    說明與該計劃相連的投資選項,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出現未清償債項,及說明招致了該未清償債項的原因和數額

  • (g) 組成文件中的條款概要

  • (h) 申請及退保程序
    應該載有概要

  • (i) 警告聲明
    保險人信貸風險/投資回報/收費

  • (j) 冷靜期

  • (k) ⼀般資料
    聲明保險人對所載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部責任/提供查閱地點

  • (l) 準據法律
    各方有权在香港(或有關連)的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 (m) 稅項
    對香港的計劃參與者的稅務影響

  • (n) 主要推銷刊物的
    出版日期/最近期

  • (o) 認可聲明
    聲明已獲證監會認可,必须声明认可不表示该计划获得官方推介。

4.13.4 冷静期

  • 香港保險業聯會下屬的壽險總會推出「冷靜期建議(Cooling-off Period Initiative)
  • 保單持有人可於指定期限內取消保單/取回已付保費退款(扣除任何市值調整額(market value adjustment)後)
  • 計算「市值調整」只可參照保險公司在變現資產時可能蒙受的損失
  • 不能計入發出合約所涉及的開支或佣金
  • 須在主要推銷刊物內披露引用「市值調整」的權利並提供「市值調整」的計算基準

4.13.5 转保

保監局於2019年9月,依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第133條及其規管與監管保險業以保護現有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的主要職能而制訂《長期保險保單轉保指引》(指引 27)

4.13.6 送贈禮品指引

4.14 道德操守

代理人/其負責人/業務代表若不能遵守保聯的守則,將會被取消登記資格。 下列不專業行為應盡量避免:

  • 失實陳述
    指保險中介人蓄意作出誤導性的陳述,以誘使準客戶投購保險,例如聲稱投資回報有保證
  • 誘導轉保
    指保險中介人作出誤導性陳述、不披露事實、作出失實陳述以及作不全面的比較,以誘使投保人將現有的壽險轉換為另一份壽險,因而蒙受損失
  • 回佣
    指保險中介人將其佣金回贈給準客戶,以誘使該客戶投購一份保單。
    由於客戶應該根據產品本身的優點來評估其風險和好處,如果受到回佣影響,就不⼀定能作出適當決定
  • 詐騙
    指保險中介人蓄意作出虛假的陳述和聲稱,故意隱暪資料以進行欺騙或行騙。例如中介人蓄意隱 瞞有關客戶健康狀況的資料

4.15 退保說明文件

  • 由1997年1月起,保險公司除了提供主要推銷刊物外,也必須編製「退保說明文件」
  • 證監會在《投資壽險守則》為投資相連保單的退保說明文件的使用提供了指引,而保監局亦在《長期保險保單利益說明指引》(指引 28)附錄一中,對投連壽險保單的利益說明文件作出相同規定 。

4.15.1 相連保單退保說明文件

• 保險公司必須編製「退保說明文件 」 • 須就每名有意參與計劃人士的每項建議投資擬備個人化的「退保說明文件」以供其簽署投保申請書之前參閱及簽署 • 退保发还金额(Surrender values): * 在合約首5年的每年年終,及其後直至該合約屆滿或結束的期間,在每個第5年贖回其投資,在扣除所有費用後,預計可得的退保發還金額/死亡保險金 * 計算必須基於4個假設回報率(每年 0%、3%、6%、9%)3個假設回報率(每年 0%、3%、6%)。除0%外,保險公司可使用比設定的假設回報率較低的百分比來計算 • 須包括所有保單層面費用,而非基金經理收取的基金管理費用

規定聲明

  • 「以下假設的比率僅作說明之用,並非一項保證或按照過往業績為基礎,亦非根據過往表現釐定,因此與實際的回報率可能有所差別」

按客戶需要修訂(Company Customisation)

  • 保險公司如獲證監會允許,可按客戶需要在文件中加添額外資料
  • 但不可具誤導成份,亦不可在其他方面減損根據上述的最低要求所披露的資料

4.16 保單管理及給予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報告

保單的管理活動都是由保險公司執行的:

  • 保單簽發
  • 通訊
  • 文件記錄
  • 保費收取
  • 利益管理
  • 保單更改

4.16.1 保单签发(Policy Issuance)

  • 核保程序完成和投保批准後,保險公司可準備保單,然後交付保單持有人。
  • 保單簽發之後,未經保單持有人同意是不可取消或修改的
  • 在某些方面而言, 獲授權保險人簽發和交付保單之後就不可反悔。

4.16.2 保单交付(Policy Delivery)

  • 保單的交付與簽發是密切相關的
  • 利用現代科技可以十分迅速而準確地製作保單文件
  • 公司內部系統應建立客戶的記錄,並核實首期保費是否已經收到。
  • 因此,只有在有關客戶的情況有變時,常規程序才會改變。一切都由自動化系統處理

4.16.3 保单更改(Policy Changes)

非财务上的更改:

  • 更改保單指定受益人(beneficiary)
  • 保單轉讓;及
  • 更改地址/個人資料

财务上的更改:

  • 保單復效;
  • 更改保費的繳付頻率/次數;
  • 更改保額;
  • 保單抵押貸款;及
  • 退保等。

投资相连保单的额外保单服务:

  • 更改保費額
  • 轉換基金;及
  • 暫停繳交保費等。

4.16.4 給予保單持有人的資料

  1. 「保險結算單」(policy statement)
    保單表現和價值
  2. 「基金業績報告」(fund performance report)
    投資相連基金表現

4.16.5 保险结算单

  • 保險結算單至少每年擬備一次,在保單周年後 30 天內進行
  • 保險公司不一定要以保單周年為基準,而可以選擇在保單年度某個特定日期擬備結算單,例如每一曆年的 12 月 31 日。
  • 每年度的結算單日期都應該一致

保險結算單的作用,是概括列明結算期內進行的交易事項,以及截至結算單日期的保單價值。結算單至少應包括以下資料:

  1. 期初持有單位的數目及價值;期間買入者;期間賣出者;以及期末持有者;
  2. 期間收取的費用;
  3. 期間收取的保費;
  4. 截至結算單日期的死亡保險金水平;
  5. 截至結算單日期的淨現金退保價值;及
  6. 截至結算單日期的任何未償還貸款額。

4.16.6 基金业绩报告

獲授權保險人亦會每年擬備基金業績報告

基金業績報告的作用是概括說明期間的基金表現,並重點說明投資政策的任何轉變。一般而言,基金業績報告包括以下資料:

  1. 基金經審核財務報表摘要;
  2. 基金當年淨投資回報與前五年或以上(如有)的投資回報的比較
  3. 截至報告日期基金所持有投資一覽表;
  4. 當年向基金收取的任何費用;及
  5. 一份關於自上次報告以來基金投資目標及取向的任何變更、投資限制的任何變更或者基金投資顧問的任何變更的報告。

5. 香港的规管架构 10%

  • 保險業條例》(第 41章)為香港保險業提供了⼀套審慎的規管架構,涵蓋對保險人/保險中介人的監察和規管
  • 保險公司承保投資相連長期保單,須獲保險業監管局根據《保險業條例》授權為可經營C類長期業務
  • 保險中介人擬銷售投資相連保單須獲保險業監管局登记适当的牌照
  • 法例規定屬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相關長期保單,在向公開要約前須獲得證監會認可(並不表示獲得證監會的官方推介)

5.1 監管機構

5.1.1 保險業監管局 (Insurance Authority)

5.1.2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監管證券期貨業/鼓勵和促進該等市場的發展

《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 5 指明的受規管活動包括::

  • 第 1 類: 證券交易

  • 第 2 類: 期貨合約交易

  • 第 3 類: 槓桿式外匯交易

  • 第 4 類: 就證券提供意見

  • 第 5 類: 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

  • 第 6 類: 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

  • 第 7 類: 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

  • 第 8 類: 證券保證金融資

  • 第 9 類: 資產管理

  • 第 10 類: 提供信貸評級服務

  • 保險中介人毋須獲得證監會發牌

    • 從事向公眾推廣、銷售或發售投資相連保單
    • 為保單持有人就其選擇的投資相連保單的相關基金提供意見或推介
  • 保險中介人獲得證監會發牌

    • 如果除了經營保險業務以外,還參與及執行就證券提供意見或證券交易業務作其主要職務
  • 投資相連長期保單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中集體投資計劃的定義,在某些方面受證監會法規規限

5.2 保險法例、守則及指引

5.2.1 《保險業條例》

《保險業條例》的目的是:

  1. 規管保險業務的經營;
  2. 成立保監局(屬法人團體),以規管保險業,從而保障保單持有人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及促進保險業的穩定發展;及
  3. 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保險業條例》對保險公司有多項嚴格的規定,包括以下方面:

  1. 保險人的授權;
  2. 資本規定;
  3. 關於償付準備金的規定;
  4. 控權人、董事、管控要員及獲委任精算師須屬「適當人選」;及
  5. 「足夠的」再保險安排。

5.2.2《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及《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Code of Conduct for Licensed Insurance Agents & Code of Conduct for Licensed Insurance Brokers)

登記人士銷售與相連長期保險業務有關的保單時:

  • 必須解釋保單的長遠性質,提前終止合約/退保的後果
  • 如果保單提供參與利潤分配或屬投資相連,必須解釋保證收益及預計收益的具體分別
  • 舉例說明預計收益時,必須解釋例子的各項假設,包括派發紅利或股息,以及說明保單持有人並非必然享有該等預計收益
  • 必須解釋單位值與保單持有人的收益可能有波動
  • 除非獲得保險公司特別授權,否則洽談保險計劃時,只可以使用公司提供的銷售計劃和數據例子,以及必須使用有關保險計劃的整體說明,不得另用他例,也不得另加資料或只選擇有利的部分作洽談之用
  • 如果獲得保險公司授權自行準備某些數據,則只能用獲得保險公司授權認可的假設來準備有關說明

5.2.3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指引

  • (a) 違規行為指引(《委員會指引 4》)
    • 保障投保的市民不會因保險代理誤導或偽造文件而蒙受損失
    • 不得要求準客戶/客戶在空白表格上簽署,任何改動必須經由顧客簡簽
    • 填妥《客戶保障聲明書
  • (b) 代理人應如何處理客戶保費指引(《委員會指引 5》)
    哪⼀種方法較為可以接受,完全取決於保險公司
    1. 以保險公司為抬頭人的支票;或
    2. 利用信用卡、直接存款,或從顧客的銀行戶口直接轉帳到保險公司的戶口付款
  • (c) 保險代理、負責人及業務代表的登記生效日期指引 (《委員會指引6》)
    • 任何人士於委員會發出的《登記確認通知書》訂明的日期前,不得出任或顯示自己為任何正在替其向委員會辦理登記的保險 公司的保險代理。違者遭刑事檢控

5.2.4 保險經紀的「最低限度規定」

  • 保險經紀定義:「作為保單持有人或潛在的保單持有人的代理人,經營在香港或從香港洽談或安排保險合約的業務的人,或經營就有關保險的事宜提供意見的業務的人。」
  • 必須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成為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成員
  • 最低限度規定」 是按《保險業條例》的第 X 部指明的保險經紀是適當人選
    1. 資格及經驗
    2. 股本及淨資產
    3. 專業彌償保險
    4. 備存獨立客戶帳目
    5. 備存妥善的簿冊及帳目
  • 被界定為「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相連保險保單,須跟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先獲證監會認可方可在香港向公眾要約

5.2.3 《保險業條例》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 “適當人選” 的準則指引(指引23)

5.2.4 三間前自律規管機構

保監局於2019年9月23日起接管三間自律規管機構對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工作,它們分別是香港保險業聯會所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和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5.2.5 《網上保險活動指引》(Guideline on the Use of Internet forInsurance Activities)(指引 8)

  • 保險業採用互聯網推廣保險產品/提供服務
  • 保監局發出了一套名為《網上保險活動指引》 的指引,給業界在使用互聯網經營業務時有所依從 。
  • 此指引旨在於新的資訊年代給投保公眾提供更佳的保障,和確保保險業健康發展
  • 內容:
    釋義;服務供應商的身份;授權情況;保安措施;客戶資料私隱保障;通訊方式;保險產品的銷售;及 第三者網站的使用

5.2.6 《承保類別 C 業務指引》(指引 15)

指引15是保監局依據《保險業條例》並經考慮國際保險監督聯會公布的「保險核心原則、標準、指引及評估方法」而發 布的,目的是為承保類別C業務(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業務)的獲授權保險人的管理及營商手法制定適當的標準

指引 15 所涵蓋的主要範圍如下:

  • 董事局、控權人及獲委任精算師的職責
  • 產品設計
  • 提供充足而清晰的資料
  • 合適性評估
  • 向客戶提供意見
  • 適當的酬勞結構
  • 避免利益衝突
  • 客戶的投資和資產
  • 售後監控

保險人必須採用保監局根據指引 15 的第 10.2 條條文規定的公式;此項規定制定了

  • (a)一個明確和劃一的方法,用以計算發給成功銷售了個別投連產品的中介人的酬勞;及
  • (b) 一個明確和劃一的格式,用以向購買投連產品的客戶披露相關酬勞。
  • 披露酬勞旨在加強投連產品的透明度,並容許客戶考慮是否在任何利益衝突,及有關酬勞是否會影響中介人推薦有關產品
  • 所披露的酬勞數必須真實及對客戶有意義。 而披露格式則須簡單,並對一般客戶而言屬易於理解。

5.3 證券法例及操守準則

5.3.1 《證券及期貨條例》

《證券及期貨條例》目的是:

  1. 合併及修訂與金融產品、證券及期貨市場以及證券期貨業有關的法例;
  2. 監管與金融產品、證券及期貨市場以及證券期業有關的活動及其他事宜;
  3. 訂定保障投資者的條文,及就上述事宜的其他附帶或相關事宜和就有關連的目的訂定條文

《證券及期貨條例》不僅監管證券相關的各種活動,亦監管集體投資計劃相關的活動

(a) 集體投資計劃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集體投資計劃的範疇包括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法團

總的來說,集體投資計劃具有以下幾個共同特徵:

  • 集體投資計劃的參與者對所涉財產的管理並無日常控制
  • 集體投資計劃的財產整體上是由營辦該安排的人或代該人管理
  • 參與者的供款和用以付款給他們的利潤或收益是匯集的

投資相連保單符合「集體投資計劃」的定義

(b) 證券

5.3.2 發牌及登記要求

根據第 114(1)條規定,未經適當發牌或登記而經營受規管活動的業務,即屬犯罪。違反該條文將被處以最高 5,000,000 港元罰款(如屬持續的罪行將涉每天 100,000 港元的附加罰款)及七年監禁

5.3.3 其他證監會發佈的有關守則

5.3.4 投資要約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IV 部監管投資要約,包括

  • 認可集體投資計劃「CIS」);
  • 認可廣告、邀請或包含投資邀請的文件;
  • 及作出失實陳述誘使他人投資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a) 認可集體投資計劃及廣告

  • 任何人發出任何廣告、邀請或文件,而他知道該廣告、邀請或文件屬或載有使公眾取得集體投資計劃權益的邀請,即屬犯罪,除非獲證監會認可或豁免。
  • 違反該條規定將處以最高500,000港元罰款(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20,000)及三年監禁

(b) 失實陳述

違反規定將處以最高HK$1,000,000罰款 及 七年監禁

5.3.5 市場失當行為

可能引致民事法律責任

  • 內幕交易
  • 虛假貿易
  • 操控價格的行為
  • 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 披露關於受禁交易資料的行為
  • 披露有可能誘使作出投資決定或產生重大價格效應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的行為

5.3.6《集體投資計劃互聯網指引》

  • 證監會發表《適用於在互聯網上宣傳或銷售集體投資計劃的人士的指引》或《集體投資計劃互聯網指引
  • 應與《互聯網規管指引》及 保險業監管局公布的《網上保險活動指引》(指引 8) ⼀併閱讀

《集體投資計劃互聯網指引》 分為八部分, 分別標題如 下:

  1. 引 言 ;
  2. 《集體投資計劃互聯網指引》的範疇;
  3. 一般監管方針;
  4. 在互聯網上發出宣傳廣告
  5. 在互聯網上銷售集體投資計劃
  6. 提供分析工具
  7. 經電子媒介向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者傳遞資訊;及
  8. 監管發展。

5.4 其他相關法例

5.4.1 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

  • 香港是財務特別行動組織的成员, 而该组织是專門對付洗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國際組織。
  • 金融機構及它們的主管人員和職員均須充分了解他們在不同法例之下的各種責任。 *「金融機構」:界定为包括:獲授權保險人、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和獲授權保險經紀

在香港,與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有關的四項主要法例:

  1.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打擊洗錢條例」)(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 Terrorist Financing Ordinance)
  2. 《販毒(追討得益)條例》(Drug Trafficking (Recovery of Proceeds) Ordinance)
  3.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rganized and Serious Crimes Ordinance)
  4.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United Nations (Anti-Terrorism Measures) Ordinance)
  5. 《聯合國制裁條例》(United Nations Sanctions Ordinance)及《大規模毀滅武器(提供服務的管制)條例》(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Control of Provisionof Services) Ordinance)

保監局發出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指引3 ) 目的是:

  • 為經營長期業務或就長期業務提供意見的獲授權保險人、再保險人、獲委任保險代理人及獲授權保險經紀提供實際導引
  • 以助金融機構及其高級管理層在考慮其特別情況後,去制訂及執行相關經營領域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法定及監管規定
  • 如果任何人沒有遵守指引 3 的任何條文,此事本身不會令致該人可在任何司法或其他法律程序中被起訴,但在任何法院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提出並進行的法律程序中,指引3可獲接納為證據;及如該法院覺得指引3內所列條文,攸關該法律程序中產生的任何問題,該法院在裁斷該問題時,須考慮該條文
  • 如果保險機構不遵從此《指引》的條文,則可能會對其董事和控權人的適當人選資格產生負面影響/導致處分

最常見的洗錢方式:

  1. 就投資債券、購買年金、人壽保險或個人退休金採用一次過繳清供款合約
  2. 供款發還
  3. 多付供款

洗錢的不同階段:

  1. 存放
    以實物方式處置來自非法活動的現金收益,並入金融體系之內;
  2. 分層交易
    透過複雜多層的金融交易,將非法得益及其來源分開,從而隱藏款項的來源、掩飾審計線索和隱藏擁有人的身份
  3. 整合
    為犯罪得來的財富製造表面的合法性。當分層交易 的過程成功,整合計劃便實際地把經清洗的得益回流到一般金融體系,令人以為有關收益來自或涉及合法的商業活動

適用於香港以外進行業務的集團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

  • 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金融機構應確保它們在外地的分行或附屬企業設有集團 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

風險為本的方法:

  • 風險為本的方法的一般原則是如果客戶經評估為屬於較高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的客戶,保險機構應該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去管理及減低該等風險,但如果客戶屬於較低風險,則可相應地執行簡化措施
  • 採用風險為本的方法的優點在於可以按照優先次序,以最具效益的方式分配資源,從而令最大的風險得到最高度的關注

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擴散資金籌集:

  • 除根據保安局局長批予的特許的授權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向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提供任何財產或金融服務,也不得為該人的利益而提供該等財產或服務。
  • 任何人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利益籌集財產或尋求金融(或有關的)服務。

5.4.2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DPO)

  • 目的:保護與個人資料有關的個人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全盤監察及監管《條例》的遵守狀況
  • 《妥善處理客戶個人資料:給保險業界的指引》
  • 個人資料包括:
    • 直接或間接與在世人士有關
    • 直接或間接確認有關人士的身分
    • 其存在形式令查閱及處理均是切實可行的
  • 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守6項保障資料原則
    • 第 1 原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
    • 第 2 原則: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間
      • 個人資料應是準確及最新的,其保留期限不應超過所需時間。
      • 尤其如資料使用者聘用(不論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聘用)資料處理者,以代該資料使用者處理個人資料,該資料使用者須採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轉移予該資料處理者的個人資料的保時間超過處理該資料所需的時間。
      • 「資料處理者」一詞指「符合以下兩項說明的人:
        • (a) 代另一人處理個人資料;及
        • (b)並不為該人本身目的而處理該資料。」
    • 第 3 原則:個人資料的使用
    • 第 4 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
    • 第 5 原則:個人資料的透明度
    • 第 6 原則:個人資料的査關及更正

References